宪政公会
历史知识
历史词典解释:
清末立宪团体。初名 * 讲习会,次年春改名 * 公会。光绪三十三年(1907)夏,由杨度、熊范舆等创立于日本东京,推熊为会长。宗旨为“预备 * 进行之方法,以期 * 之实行”。发布《总章》和《意见书》,首倡国会请愿运动。在两湖地区积极开展活动,联络谭延闿设湖南 * 公会,又建分会于北京、上海等地;与政闻社、预备立宪公会联合发起成立国会期成会,从事请愿联络活动。旋杨、熊相继入政界,会务遂涣散。
词语分解
- * 的解释 指立 * 治详细解释指依据宪法和法律进行治理的政治制度。 章炳麟 《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力言立宪以催革命之萌芽者……言皇帝復辟而 * 必无不行之虑。” 毛 * 《新民主主义的 * 》:“ * 是什么呢?就
- 公会的解释 同业公会。同行业间的社会组织详细解释.因公事集会。《韩非子·八经》:“事至而结智,一听而公会。” 陈奇猷 集释:“公会,谓公开会合以辩难。”《后汉书·高句骊传》:“﹝ 高句驪 ﹞其公会衣服皆锦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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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征延和四年前置。掌京畿七郡捕督奸猾,察举百官以下犯法者。辖境相当今陕西秦岭以北,陇县、彬县、黄陵、洛川、宜川等县以南,山西永和、汾西二县以南,霍州、沁水、阳城等市、县以西和河南安阳、新乡、中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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