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金代军事机构。统领侍卫亲军。贞元元年(1153)设。正隆五年(1160)罢,以所掌付大兴府。后以侍卫亲军分隶殿前都点检司及宣徽院。
词语分解
- 侍卫的解释 1 ∶在帝王左右卫护的武官2 ∶侍从并护卫
- 军司的解释 官名。职为监军。晋书·闵王承传:“ 敦 寻构难,遣参军 桓羆 説 承 ,以 刘隗 专宠,今便讨击,请 承 以为军司,以军期上道。” 唐 韩愈 论变盐法事宜状:“检责军司军户,盐如有隐漏,并準府县例科决。”
清代后期,在有战事的省份中,通常设有处理特殊事务的机构,称为善后局。督抚可以不按常规,支款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