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议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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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议大夫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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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官名。隋大业三年(607)始置,正四品。唐沿置,为正四品上文散官。宋初沿唐制,太平兴国初改正奉大夫。元丰三年(1080)置为新寄禄官,取代旧寄禄官六部侍郎,从三品。元祐三年(1088)分为左、右二阶。大观二年(1108),又以左正议大夫为正议大夫,改右正议大夫为通奉大夫。金代置,为正四品上文散官。元代改正三品,宣授。明代为正三品,加授。

词语分解

  • 正议的解释 1.公正的言论。左传·昭公三年:“二子曰:‘吾不可以正议而自与也。’”汉书·朱博传:“初, 哀帝 祖母 定陶太后 欲求称尊号,太后从弟 傅喜 为大司马,与丞相 孔光 、大司空 师丹 ,共持正议。” 宋 司马光 论横山疏:“邻人窃己之财,己以正议责之可也。” 章炳麟 序<革命军>:“然自 乾隆 以往,尚有 吕留良 、 曾静 、 齐周华 等持正议以振聋俗,自尔遂寂泊无所闻。”2.谓秉正发表议论。后汉
  • 大夫的解释 古代官名。西周以后的诸侯国中,国君下有卿、大夫十三6*级,“大夫”世袭,且有封地。后来大夫成为一般任官职者的称呼孤之过也,大夫何罪。——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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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代官名。又作马步。为县令之副职。原称达刺干。太宗会同元年938改称麻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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