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钟(鍾)

历史知识

1443—1523

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字宣之,号两峰居士。成化进士。历官刑部主事、右副都御史。正德四年(1509)官至刑部尚书。次年以左都御史总制川、陕、湖广河南四省军务,镇压蓝廷瑞、本恕起义,纵兵杀民滥报军功,地方之。后被召还,乞归。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军班

宋代低级武官出身之一。凡内外诸军兵、诸班直与军头司等人,因年劳或军功得官,皆属军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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