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书名。隋明克让撰。一卷。已佚。
西晋占田法令规定:“其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次丁女则不课。”课田为成丁男女必耕之田,国家据以征课,不耕者亦须照额交纳。又徐坚初学记引晋故事称:“凡民丁课田,夫五十亩,收租四斛。”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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