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不共时,灭却南柯梦

释印肃金刚随机无尽颂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名句出处

出自宋代释印肃的《金刚随机无尽颂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全文:
正教堪尊重,一法共不共。
十八不共时,灭却南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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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印肃十八不共时,灭却南柯梦书法作品欣赏
十八不共时,灭却南柯梦书法作品

参考注释

不共

(1).不恭。共,“ 恭 ”的古字。《左传·僖公二十七年》:“公卑 杞 , 杞 不共也。” 杜预 注:“共音恭,本亦作恭。”《管子·四称》:“不与善人,唯其所事。倨敖不共,不友善士。” 明 刘基 《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抑小民之失其所,而祭祀之不共歟,何上天降鉴之若是也。”

(2).不具备。《国语·鲁语下》:“具舟除隧,不共有法。” 韦昭 注:“共,具也。”

(1).不与,不和。 金 董解元 《西厢记诸宫调》卷二:“不共你摇嘴掉舌,不共你鬦争鬦合。”

(2).不同。 宋 孙光宪 《上行杯》词:“临极浦,故人相送,去住心情知不共。”

灭却

见“ 灭却 ”。

亦作“ 灭却 ”。熄掉;消除。 明 高明 《琵琶记·寺中遗像》:“第一灭却心头火,第二解开眉间锁。” 郭沫若 《羽书集·抗战与觉悟》:“我们的这次神圣战争是灭却了自己的私欲而保持人类的天理。”

南柯梦

见“ 南柯一梦 ”。

释印肃名句,金刚随机无尽颂尊重正教分第十二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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