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清代佚名的《林琴南敬师》
全文:闽县林琴南孝廉纾六七岁时,从师读。师贫甚,炊不得米。林知之,亟归,以袜实米,满之,负以致师。师怒,谓其窃,却弗受。林归以告母,母笑曰:“若心固善,然此岂束修之礼?”即呼备,赍米一石致之塾,师乃受。
佚名诗词大全
见“ 束脩 ”。 1.十条干肉。旧时常用作馈赠的一般性礼物。2.古代入学敬师的礼物。3.指学生致送教师的酬金。4.借指薪俸。5.束带修饰。6.约束修养。7.也谓敛容肃敬。8.束载干肉。引申为携带干粮。
佚名名句,林琴南敬师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