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

李毓秀 《弟子规·入则孝》

名句出处

摘自《弟子规·入则孝》

解释:纵然是小事,也不能擅自做主,不禀告父。如果任性而为,就有损于为人子女的本分,是不孝的行为。

原文摘要:
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冬则温,夏则凊。晨则省,昏则定。出必告,反必面。居有常,业无变。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亲所好,力为具。亲所恶,谨为去。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亲有疾,药先尝。昼夜侍,不离床。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绝。丧尽礼,祭尽诚。事死者,如事生。

名句书法欣赏

李毓秀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书法作品欣赏
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书法作品

参考注释

子道

子女对父母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史记·五帝本纪》:“ 舜 父 瞽叟 顽,母嚚,弟 象 傲,皆欲杀 舜 。 舜 顺适不失子道,兄弟孝慈。”《汉书·五行志上》:“ 董仲舒 以为 成 ( 鲁成公 )居丧亡哀戚心,数兴兵战伐,故天灾其父庙,示失子道,不能奉宗庙也。”《孔丛子·嘉言》:“ 文王 之兴,附者六州。六州之众,各以子道来。故区区之臺,未及期日而已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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