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亮吉行书《送巨超僧自焦山归主玉笥山方丈序》

作者:洪亮吉 书体:行书

洪亮吉行书《送巨超僧自焦山归主玉笥山方丈序》

洪亮吉《送巨超僧自焦山归主玉笥山方丈序》,纸本,行书, 30.3×120.6cm,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书于清嘉庆八年,公元1803年 癸亥。

释文:

送巨超僧自焦山移主山阴玉笥山方丈序

余自辛酉岁六月始识焦山僧巨超与之久处知其心性

明澈虽不渉世事而于世事无不周悉与世人交亦不离

不合而皆得所以自处余心识之今岁春巨超以其乡贤

士大夫敦请之殷将自焦山移主山阴玉笥山方丈适余

亦自洋川书院移讲席于扬州梅花岭巨超来谒别并乞

一言以赠其行夫巨超浙人也今归主乡山方丈与昔人

之官乡郡无以异矣余家阳湖距 上亦咫尺今之移讲

席于梅花岭也与宋士夫之乞就近宫观亦无以异不知

实则有不然者昔人之官乡郡或委政上佐或责成判司

 皆食其禄而不预其事至宋人之乞就近宫观亦不过

资其禄糈虽有提举 检之名实亦无一事也而主方丈

则不然今玉笥山云门寺为浙东胜地寺以内焚修讽诵

者率不下数十百人其禅律之精进梵诵之严整均视一

人为统率脱聚数十百不守戒律之人而彼教中不能检

押适有一破度败律者则将谁任其咎矣主书院讲席者

亦然扬州为东南名郡四方之士来肄业者亦不下数十

百人其学业之勤惰品诣之纯杂亦视一人为歩趋脱聚

数十百不知勤学不识立品之人而为其师者不能训化

适有一逾闲荡检者则又谁主其责矣然则不知者或以

方丈为高僧习静之区讲席为士大夫养闲之地又岂知

各有专责与为所必当为者余与巨超又何得不彼此相

朂哉然余居山中久踈懒益甚骤居南北冲要酬应纷沓

心实苦之或不久即当谢去而巨超之归主乡山也稽

之松柏鉴湖之鱼鸟禅定之后顾而乐之其所得又岂余

所可希其万一哉其行速因率书所见以为序。

时嘉庆八年岁在癸亥,又二月五日。阳湖更生居士洪亮吉叙。



洪亮吉行书《送巨超僧自焦山归主玉笥山方丈序》

洪亮吉行书《送巨超僧自焦山归主玉笥山方丈序》


2019-11-27 22: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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