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绍宋篆刻

清朝宣统二年(1910)回国,以法律科举人授外务部主事。民国元年任浙江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教务主任兼教习。翌年赴北京,先后任众议院秘书、司法部参事,次长、代理总长、高等文官惩戒委员会委员、修订法律馆顾部、北京美术学校校长、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法政大学教授、司法储材馆教务长等职。
传世著述有《书画书录题解》、《画法要录》、《画法要录二编》、《中国画学源流概况》、《寒柯堂集》、《续修四库全书艺术类提要》、《龙游县志》、《重修浙江省通志稿》等。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
猜你喜欢
猜你喜欢
- 赵丙域篆刻作品
- 沈璞含篆刻作品
- 王蘧常篆刻作品
- 吴晋篆刻作品
- 释石桥篆刻作品
- 沈曾植篆刻作品
- 江泓篆刻作品
- 徐观海篆刻作品
- 顾麟士篆刻作品
- 张宗祥篆刻作品
- 张梓篆刻作品
- 施南畇篆刻作品
- 朱芝山篆刻作品
- 吴玉如篆刻作品
- 宋葆淳篆刻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