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乐府诗集》卷七十九隋.丁六娘《十索四首》其二:“为性6*爱风光,偏憎良夜促。曼眼腕中娇,相看无厌足。欢情不耐眠,从郎索花烛。”
丁娘,即隋朝妓女丁六娘。此女颇有才学,能为诗歌。后因用为咏6*妓女的典故。
唐.吴融《个人三十韵》:“赵女怜胶腻,丁娘爱烛明。”
形容毫不可惜地抛弃。鲁迅 “有名无实” 的反驳: “血汗金钱所合并成立之阵地,多未重用,弃若敝屣,至堪痛心。” 参见:○弃如敝屣 见“弃之如敝屣”。鲁迅“有名无实”的反驳:“血汗金钱所合并成立之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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