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弗及嗣

历史典故

罚弗及嗣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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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不。及:连及。嗣:后嗣、子。惩处有罪的人,不株连其子孙后代。《书.大禹谟》:“临下以简,御众以宽,罚弗及嗣,赏延于世。”


主谓 有罪不罚及子孙。《尚书·大禹谟》:“皋陶曰:‘帝德罔愆,临下以简,御众以宽,罚弗及嗣,尝延于世。’”△多用于惩罚恰当方面。

词语分解

  • 罚的解释 罚 (罰) fá 处分犯罪、犯错误或违犯某项规则的人:罚款
  • 嗣的解释 嗣 sì 接续,继承:嗣后(以后)

历史典故推荐:与世浮沉

犹言随波逐流,附和世俗。宋司马光右班殿直傅君墓志铭: “然不能与世浮沉。平视贵要,若无人,故听至龃龉。” 参见:○与世推移 见“与世沉浮”。南朝梁·张缵让吏部尚书表:“乐彦辅雍容自守,当时恨其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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