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震动人心,耀人眼目。《隋书.经籍志四》:“谓之天书。字方一丈,八角垂芒,光辉照耀,惊心眩目,虽诸天仙,不能省视。”
并列 使人心震动,光耀刺眼。《隋书·经籍志四》:“谓之天书。字方一丈,八角垂芒,光辉照耀,惊心眩目,虽诸天仙,不能省视。”△多用于写事物光耀刺眼而使人心震动。
唐·杜甫春日忆李白诗:“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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