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用名称来正其本体。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名终则讳之,字乃可以为孙氏。”
易.序卦:“穷大者必失其居。”高亨注:“极大者则骄奢淫暴,必覆败而失其所。”后指多而不适用。清 魏源〈国朝古文类钞〉序:“诚能以昭代之典章文字读六经,而又能以六经读昭代之典章文字,其於是编也,又何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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