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持泰阿,授之以柄
历史典故
泰阿:古代宝剑名。泰,一作“太”。把宝剑倒拿着,剑柄给了别人,锋刃对着自己。比喻随意地把权力交给别人,自己反受其害。语本《汉书.梅福传》“倒持泰阿,授楚其柄”。颜师古注:“言秦无道,令陈涉、项羽乘间而发,譬倒持剑而以把授与人也。”唐.陆贽《论关中事宜状》:“今执事者先拔其本,弃重取轻,所谓倒持太阿,授人以柄。”《宋史.苏易简传》:“苟思兵者凶器,战者危事,而不倒持太阿,授人以柄,则守在四夷,而常获静胜。”也单作【倒持太阿】。《民国通俗演义》第五十九回:“维时南军渠帅,实亦豁达寡防,堕彼(袁世凯)奸计,倒持太阿,豢此凶逆。”
见“倒持泰阿”。
词语分解
- 倒持的解释 见“ 倒持泰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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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邹衍谈天”。清 黄景仁杂咏诗之九:“莫恤邹生谈,驰精九州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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