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地名
村名。在西藏自治区尼玛县南部。曾为尼玛县人民政府驻地。人口120。尼玛,系用汉字译写的藏语地名,意为“太阳”。放牧有牦牛、藏系绵羊、山羊等。经黑阿公路,转青藏公路直达拉萨。
即今吉林双辽县东北双山镇。1914年置双山县于此。为双山镇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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