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省台中市中南部。面积5.7平方千米。人口11万。区公所驻金山路。1945年光复后设区。为市行政中心,市人民政府、议会、法院、警察局等设此。工商业较发达,有机械、塑料制品、五金制品、电子元件、电器和化工等厂。交通银行、省审计处设此。有师范专科学校、护士学校等。设有农业改良场。10号、12号省道经此,台湾纵贯铁路过东南界。名胜古迹有顺天宫、慎斋堂等。
词语分解
- 台中的解释 犹禁中。后汉书·锺离意传“给帷被皁袍” 李贤 注引 汉 蔡质 汉官典仪:“尚书郎入直臺中,官供新青縑白綾被,或锦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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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今广西岑溪县西北三堡镇。明万历广西通志卷22:藤县有三眼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