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百官案
历史官职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京朝幕职官俸料、祠祭礼物、诸州驿料。
词语分解
- 三司的解释 1.指三公。后汉书·顺帝纪:“今刺史、二千石之选,归任三司。” 李贤 注:“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 晋 陶潜 晋故征西大将军长史孟府君传:“ 渊明 从父太常 夔 尝问 耽 :‘君若在,当已作公不?’答云:‘此本三司人。’” 唐 张说 和丽妃神道碑铭:“故坐而论教,则位比三司;动而具赡,则仪型六列者矣。”参见“ 三公 ”。2. 唐 以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主理刑狱。新唐书·
历史官职推荐:邦司寇
官名。战国魏置。又称“大梁司寇”。管理刑徒及负责督造兵械器的长官。三代吉金文存卷二○第四○页第五号:“七年邦司寇富无,上库工戍间,冶/。”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三司百官案历史
公众号
赞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