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宪
历史官职
总宪怎么写好看
明朝对察院左都御史的别称。
官名。明清都察院都御史的别称。掌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予参朝廷大议等事。见《明史·职官二·都察院》、《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
词语分解
- 总宪的解释 明 清 都察院左都御史的别称。御史台古称宪台,故称。 明 张居正 与南台长言中贵不干外政:“又如臺长之古心卓行,处之总宪,最为宜矣。” 明 刘若愚 酌中志·内臣职掌纪略:“最有宠者一人,以秉笔掌东厂掌印,秩尊视元辅;掌东厂权重,视总宪兼次辅;其次秉笔随堂,如众辅焉。”
- 总的字典解释 总 (總) zǒng 聚合,聚在一起:总之
- 宪的字典解释 宪 (憲) xiàn 法令: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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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辽置,见“先锋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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