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膳部事
历史官职
判膳部事怎么写好看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膳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词语分解
- 判的解释 判 pàn 区别,分辨,断定:判明
- 部事的解释 所属的事情。 鲁迅 且介亭杂文·论“旧形式的采用”:“在文学上,则6*民歌大抵脱不开七言的范围,在图画上,则题材多是士大夫的部事,然而已经加以提炼,成为明快,简捷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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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二领人酋长”。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无此职品阶。北魏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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