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府通判
历史官职
行府通判怎么写好看
官名。宋太祖开宝二年(969),置于太原行府。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复置于太原行府。为行府次官。
词语分解
- 行府的解释 1.在京师外设置的调度军务的机构。 宋 李纲 与赵相公书:“谨遣本司干办公事官 罗荐可 ,具歷恳款,告於行府,伏望钧慈,特与定议。”宋史·高宗纪五:“戊午,命 杨沂中 以兵万人,听都督行府调遣。”2.指本宅之外另建的府第。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里事·馀姚二城:“ 世宗 重太傅,先於 餘姚 建相国里第,为别筑一城居之,復於郡治 山阴 地,更造行府。”
- 通判的解释 官名。在知府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 嘉兴通判。—— 清· 张廷玉明史
历史官职推荐:太医监少监
官名。明太祖朱元璋在建立明朝前置太医监,掌医疗之事,设少监一职,正四品,为本监长官。吴元年1367改监为院,遂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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