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引批验大使
历史官职
官名。明朝各府设批验所,所中设大使、副使各一人,负责检查茶商、盐商运销货物的凭证。见《明史·职官四·批验所》。
词语分解
- 茶引的解释 指旧时茶商纳税后由官厅发给的运销执照。上开运销数量及地点,准予按引上的规定从事贸易。此制始于 宋 代, 元 、 明 、 清 仍之, 清 末渐废。 宋 李心传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财赋一·江茶:“ 政和 初, 蔡京 欲尽笼天下钱实中都,乃创引法,即 汴京 置都茶场,印卖茶引,许商人赴官算请,就园户市茶,赴所在合同场秤发,岁收息钱四百餘万緡。”宋史·赵开传:“﹝ 建炎 二年﹞参酌 政和 二年 东京
- 大使的解释 一国政府派往另一国政府的最高一级常驻外交代表,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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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南枢密院官员。与南院枢密使同掌南枢密院事。 官名,辽朝置,佐南院枢密使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凡契丹人民皆属之。见辽史·百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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