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工务司
历史官职
官署名。国6*民6*党政府设置,属铁道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 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的《铁道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铁道工务的监督管理及扩充改良;二、铁道路线的测定及其工程设计;三、铁道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四、铁道终点及沿线附属区域市街港埠建设;五、铁道工程机械建筑材料购置的审核;六、铁道机厂材料工厂的建设管理;七、省有民有铁道工务的监督;八、其他一切铁道工程建设事项;九、国道工务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本司事务。
词语分解
- 铁道的解释 一种永久性道路,上面有按间距铺设并固定在枕木上的钢轨,枕木置于水平或有坡的铺有道碴的路基上,为货车、客车及其他机车车辆提供轨道
历史官职推荐:武学学正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1146重建武学,置一员,兼任武学学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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