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佐
历史官职
府佐怎么写好看
魏晋南北朝时期诸公、军府幕僚佐吏通称。《宋书·礼一》“司徒、征北、镇南三府佐。”后世亦指知府之佐官,如同知、通判之类。
吏员名。汉置,《居延汉简》10.32(甲34)为汉代张掖太守文书签署,府佐在守属之次,其地位相当于给事佐。此职为《碑》、《传》所未见。
词语分解
- 府佐的解释 1.指高级官署中的佐治官吏。隋书·百官志下:“三师、三公置府佐,与柱国同。”2.特指知府的佐贰官。 清 孙承泽 天府广记·鸿胪寺:“府正官由南廊至前堂,以宾主礼见,由北廊出。府佐及州县正官执报单由南甬道至露臺立。”
- 府的字典解释 府 fǔ 储藏文书或财物的地方:府库
- 佐的字典解释 佐 zuǒ 辅助,帮助:佐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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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谓唐、宋监察御史分察百官之六事: 其一,察官人善恶; 其二,察户口流散,籍帐隐没,赋役不均; 其三,察农桑不勤,仓库减耗; 其四,察妖猾盗贼,不事生业,为私蠹害; 其五,察德行孝悌,茂才异等,藏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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