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官署名。明建文 (1399—1402) 中,于各郡王府置,设官一人,掌印绶符牌。永乐 (1403—1424) 初罢。
因犯罪而罚处劳役的官吏。 被降职或处罚的官吏,罪轻的派往远方,罪重的充劳役。汉书·武帝纪:“(元狩三年)发谪吏穿昆明池。”注:“师古曰:谪吏,吏有罪者,罚而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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