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部

历史官职

广东部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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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各以布政为别。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广东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并置照磨、检校各一人,掌管文书出入等事。二十九年,改为广东清吏司。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比部、都官部、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各以布政司为别,设官同户部,领广东布政司及诸衙门所刑名之事。二十九年,改为广东清吏司。

词语分解

  • 广东的解释 中国南部的省,简称粤,东连福建,西连广西,北接湖南和江西。面积17.8万平方公里,人口近6千万,省会广州
  • 部的字典解释 部 bù 全体中的一份:部分(“分”读轻声)

历史官职推荐:户部提举管干官

见“户部提举管勾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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