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四人,奏补,分掌本馆第一、第二两科与译书、编案两处事务。
为大行令的属官,职似谒者,掌斋祠傧赞等。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大行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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