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耿直、敢于直言强谏的大臣。《三国志·魏书·蒋济传》:“夫骨鲠之臣,人主之所仗也。”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一人,简任。掌佐院使管理本院事务,院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 官名。清末置,为法制院的副长官,见“法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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