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殿书院校书
历史官职
官名。唐德宗贞元八年(792)罢校理官而置,四员,正九品下,宪宗元和二年(807)复校理官而罢之。
词语分解
- 集贤的解释 1.聚集贤人。 唐 张九龄 集贤殿书院奉敕送学士张说上赐燕序:“ 集贤殿 者,本 集仙殿 也……遂改‘仙’为‘贤’,去华务实。且有后命,增其学秩。是以集贤之庭,更为论思之室矣。”2.集贤殿书院的省称。 唐 韩愈 顺宗实录四:“ 城 字 亢宗 ……好学,贫不能得书,乃求入集贤为书写吏,窃官书读之。”
- 校书的解释 1.校勘书籍。后汉书·文苑传上·傅毅:“ 建初 中, 肃宗 博召文学之士,以 毅 为兰臺令史,拜郎中,与 班固 、 贾逵 共典校书。”三国志·蜀志·向朗传:“年踰八十,犹手自校书。” 宋 无名氏 王氏谈录·校书:“公言校书之例,它本有语异而意通者不取可惜,盖不可决谓非昔人之意,俱当存之。” 清 王筠 菉友肊说:“刻书者,依其原本而刻之也。校书者,列各本异文,纤悉必备也。”2.古代掌校理典籍的官员。
历史官职推荐:营作大监、副监
官名。北周置,掌土木营建之事。任此职者见周书·窦炽传:“及宣帝营建东京,以炽为京洛营作大监,官苑制度,皆取决焉。”其副职为营作副监,任此职者见周书·晋荡公护传·叱罗协附传:“迁少保,转少傅,爵南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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