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历所
历史官职
印历所怎么写好看
官署名。北宋初置,隶司天监,掌占验历法,印造历书。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改隶秘书省太史局。置历生一人。
官署名。宋代置,为太史局的同性质机构。掌雕印历书。南宋隶属于秘书省。
词语分解
- 印历的解释 1.“ 印纸歷子 ”的省称。 宋 曾敏行 独醒杂志卷七:“自举兵至讫事,文移数篋,崎嶇兵火,毁失殆尽,仅存印歷。” 宋 周密 癸辛杂识别集·刘漫塘:“尝大书其印歷,以示终身不起云。”2.泛指官府发的凭证。 明 沉德符 野获编·户部·救荒:“ 司马光 救荒疏云:‘富室有蓄积者,官给印歷,听其举贷,量出利息,俟丰熟日,官为收索,示以必信,不可誑诱。’”
- 所的字典解释 所 suǒ 处,地方: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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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在京衙门中六品以下官员之统称。包括从六品之钦天监五官正,正七品之通政司知事,从七品之中书科中书,正八品之部院寺司务,从八品之翰林院典簿,从九品之国子监典籍及未入流之翰林院孔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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