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尹府少尹
历史官职
官名。唐置,见“端尹府”。
词语分解
- 端尹的解释 旧称京城所辖地方的长官。宋书·刘秀之传:“往岁逆臣交构,首义万里,及职司端尹,赞戎两宫,嘉谋徽誉,实彰朝野。”按, 刘秀之 , 南朝 宋孝武帝 大明 二年官 丹阳 尹。
- 少尹的解释 1.官名 唐 初诸郡皆置司马, 开元 元年改为少尹,是府州的副职。 唐 杜甫 有赴青城县出成都寄陶王二少尹诗。至 宋 ,名存实亡。后为州县辅佐官如县丞、典史、吏目、巡检之类的别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二回:“﹝ 黎鸿甫 ﹞是 福建 的一个巡检,署过两回事……这位 黎鸿甫 少尹明知不得了,他便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带了一妻两妾三个儿子,逃了出来。”2.官名。指少詹事。新唐书·百官志四上“詹事府”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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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掌收发文件,押解人犯,管理茶役,灯夫,传差,发放马匹草料等事。设巡官二人,巡长四人,巡警二十人。所属各分厅亦设事务所,职掌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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