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信交涉委员会
历史官职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6*民6*党政府交通部为谋解决国际电信交涉悬案及各种合同契约起见,特设国际电信交涉委员会。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十二月六日修正公布的《国际电信交涉委员会章程》规定,设委员长一人,由交通部选派部员充任;副委员长二人,由交通部咨请外交部、财政部派员充任;委员若干人,由委员长遴选熟悉国际电信交涉情形的专门人员呈请派充。本会因处理事务之必要得设秘书四人,办事员若干人,由委员长遴选部员呈请派充;并得雇用书记若干人。本会如需参考本部或其他机关有关的文件时得随时呈请调阅。本会议决案件由出席委员多数取决之,赞否同数时取决于主席;所议决的案件应呈请交通部采择。
词语分解
- 国际的解释 在各国及其公民之间或中间;关于各国的交往;由两个或更多国家参加;两个或更多国家共有或影响两个或更多国家国际交往国际地位国际关系国际法国际音标国际标准国际博览会
- 委员会的解释 1 2 具有行政、立法或司法权力的政府机构贸易委员会3 被指示去完成某项职责或执行某项信托责任的一级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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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北魏初置,拓跋珪天兴四年401省。魏书·官氏志: “罢外兰台御史,总属内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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