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泉局监督
历史官职
官名。清朝户部宝泉局之主官。隶于户部钱法右侍郎。顺治元年(1644)设,满、汉各一人,由各部司员中保送简用,两年一更代。掌监收铜铅及铸钱之事,并督察匠役勤惰。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度支部。
官名。宝泉局为清朝铸钱官署,其长官称“监督”,汉满各一人,任期二年。参看“宝源局”、“宝泉局”条。见《清史稿·职官一·户部》。
词语分解
- 监督的解释 1 ∶察看并加以管理监督干活2 ∶从事监督工作的人
历史官职推荐:舰长
军官名。北洋政府改清末新军海军各舰管带为舰长,以校官充任。下设副长中、少校或上尉一人,协长少校一人,航海正上尉一人,航海副上、中尉一至二人,枪炮正上尉一人,枪炮副上尉一人,鱼雷正上尉一人,鱼雷副上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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