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射
历史官职
指射怎么写好看
官制用语。宋朝差遣法之一。四川、两广、福建、湖南等八路文、武臣差遣,中原之人多不愿就任,因许本路及北方诸路在选官员随意选定窠阙,称八路官员“指射差遣法”。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四选窠阙,在一定情况下,亦许人指射。
词语分解
- 指射的解释 1.犹指定。旧五代史·唐书·明宗纪八:“近闻百执事等,或亲居内职,或贵列廷臣……经由列镇,干挠诸侯,指射职员,安排亲昵,或潜示意旨,或显发书题。”续资治通鉴·宋孝宗淳熙元年:“既闻被水贫乏者六百餘家,於左藏南库每家支钱五贯,仍许於沿 江 地指射盖屋。”2. 宋 制,某些在选官员可以自行选定任官地点,称为“指射”。 宋 苏轼 上神宗皇帝书:“如近日三司献言,使天下郡选一人催驱三司文字,许之先次指射
- 指的字典解释 指 zhǐ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指
- 射的字典解释 射 shè 放箭:射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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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太子左监门率府,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为左监门率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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