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府判官

历史官职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属官,或以京朝官签书判官之事,掌助理本府公事。

词语分解

  • 应天的解释 1.顺应天命。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 汤 受命而正,应天变 夏 作 殷 号。” 唐 杜甫 谒先主庙诗:“应天才不小,得士契无隣。” 明 刘基 煌煌京洛行:“应天顺民心,戡暴安痍伤。”2.犹震天。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四回:“於是那姓 朱 的,便请他吃花酒,逛 大明湖 ,盘桓了好几天,老把兄叫得应天响。”
  • 判官的解释 唐宋时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借指阎王手下掌管生死簿的官坐谪兴国州判官。—— 清· 张廷玉明史·海瑞传

历史官职推荐:通政使司

官署名。别称银台。明清管理章奏文书之中央机构。命名通政,系以政比水,“欲其常通”之意。掌内外章疏臣民密封申诉之事,凡在外题本、奏本,在京之奏本,并受而进之。明洪武十年1377置。设通政使一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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