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僧官名。明清设置,秩未入流,其职为管理县内僧尼。
官名合称。宋朝军巡判官,司理、司户、司法参军,县主簿,县尉,简称判、司、簿、尉。为选人第四等、第七阶。徽宗崇宁二年1103重定选人官名,换迪功郎。 宋初选人第七阶本官阶的通称。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县僧会司僧会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