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隋文帝置屯田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屯田员外郎”,见该条。
词语分解
- 屯田的解释 利用戍卒或农民、商人垦殖荒地。汉以后历代政府沿用此措施取得军饷和税粮。有军屯、民屯和商屯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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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即乡政府,民国置,设乡长、副乡长各一人,办理乡中事务。 县以下的基层组织。国6*民6*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九月十九日公布的县各级组织纲要的规定,县以下的组织为乡镇,乡镇内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