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典仪所,置典仪正一人,秩正九品,掌陈仪式之事。其副职有典仪副一人,秩从九品。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裁革。
官场用语。官员已到或末到致仕之年,因昏老不能任事,或自愿退居就闲,援引七十岁休致之制,向朝廷申请致仕,称引年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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