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职员令
历史官职
北魏孝文帝太和(477—499)间制定的有关职官品阶的令文。分前后两令,皆由孝文帝主持制定。前令于太和十七年颁布,是现存北魏第一个全面、正式规定各种职官品阶的令文,自第一品至从九品共分为十八个品级,每个品级内又分上、中、下三阶。后令于太和二十三年制定,后由宣武帝下诏颁行。后令除调整官职品阶外,又规定第一品至从三品不分阶,自第四品以下,每品分为两阶。又省并了一些官职。
词语分解
- 太和的解释 见“ 太和 ”。亦作“ 大和 ”。1.天地间冲和之气。易·乾:“保合大和,乃利贞。”大,一本作“ 太 ”。 朱熹 本义:“太和,阴阳会合冲和之气也。”汉书·叙传上:“沐浴玄德,禀卬太和。”文选作“太龢”。 唐 元稹 竞渡诗:“数极鬭心息,大和蒸混元。” 清 陈梦雷 丁巳秋道山募建普度疏:“神人之怨恫俱消,太和积为丰登之庆。”2.人的精神、元气;平和的心理状态。 唐 刘长卿 同姜濬题裴式微余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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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语。銮仪卫侍卫之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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