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道监察御史

历史官职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陕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八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均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协道,分察在京诸及各省刑名,至是按道办事。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

词语分解

  • 陕西的解释 中国西北部的省,简称陕或秦。面积20万平方公里,人口2,890万,省会西安。北部为黄土高原,中部为关中平原,南部为秦岭、大巴山山地。森林、煤、钼、汞、石棉储量丰富,工业以轻工、纺织为主,是西北地区工业发达的省
  • 御史的解释 1 官名。秦以前指史官,明清指主管纠察的官吏御史前书。——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2 又顾召赵御史。御史诣学宫。—— 清· 张廷玉明史3 又御史齐康。

历史官职推荐:山东行省大都督

即“江淮大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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