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官名。清末总检察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一人,从三品,请简。职司大理院刑民案件检察事务,调度司法警察官吏,并监督以下各检察厅。
官名。清末设置,为总检察厅的长官。见“总检察厅”。
官名。即礼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礼部员外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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