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略司
历史官职
官署名。元朝置。又称河南道经略司、屯田经略司。宪宗二年(1252),管领汉地军国庶事的忽必烈请准在汴梁(今河南开封)设立经略司,在唐、邓等州屯田镇戍,掌管河南军民政务和财赋收入。设经略使、参议等职。宪宗七年(1257)罢。
词语分解
- 河南的解释 中国中东部的省,简称豫。与河北、山东、安徽、湖北、陕西、山西相邻,面积16.7万平方公里,人口7442万,省会郑州。黄河流经本省,开封、洛阳为有名古都,著名五岳之一的中岳嵩山在郑州西南的登封县。中国商品粮、棉的主要基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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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刑部尚书省称。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六部书之一,前期为燕、豫二王府属官,员额各一人,衔前分别冠“燕第”、“豫第”二字,官阶为职同总制。后期为六爵属官,员额一人。参见“六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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