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见“监营”。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各以布政使司为别。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山东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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