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清吏司郎中
历史官职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督捕清吏司长官。简称督捕司郎中。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督捕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词语分解
- 督捕的解释 督责搜捕。北史·宇文贵传:“先是 蜀 人多刼盗, 贵 乃召任侠杰健者署为游军二十四部,令其督捕,由是颇息。” 宋 苏轼 与王庆源书之二:“值岁飢,人豪剽刼无虚日,凡督捕姦兇五七十人,近始肃然。”宋史·陈韡传:“躬往 邵武 ,督捕餘寇。”
- 郎中的解释 1 ∶中医医生2 ∶对他人亲随的敬称兄长,这几位郎中,是张都监相公处差来取你。——水浒传3 ∶官名。清朝六部以下设司,司设长官郎中4 ∶宫廷的侍卫
历史官职推荐:八伯
八位主要官员。伯是官名,其职权是掌管一方诸侯,八伯是八位各掌一方诸侯的八位官员,相传尧和舜时都有八伯。见尚书大传·虞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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