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清末规定,海军管轮机之官自管轮副将以下,依次有管轮参将、管轮游击、管轮都司、管轮守备、管轮千总、管轮把总、管轮把总候补各职;北洋政府规定,海军除指挥作战的官佐有等级规定外,轮机系统另有等级规定,自轮级中将至轮机少尉止,无轮机上将和轮机准尉。
元代辽东的乡军之一,不出戍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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