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门下贼曹
历史官职
郡门下吏名。东汉始置于郡国,《后汉书·舆服志上》说:“公卿以下至县三百石长导从置门下五吏:贼曹、督盗贼、功曹、皆带剑三车从导;主簿、主记两车为从。”门下贼曹职主侍卫,与分职诸曹中的贼曹所掌不同,而与门下督盗贼之职相近。《隶续》八《碑图中》图象第一行为功曹史、门下督、□(门)下贼曹。所绘为守相出行图,可见门下贼曹的地位稍逊于门下督盗贼。晋代郡府亦置门下贼曹,见《晋书·职官志》。
词语分解
- 郡门的解释 郡城之门。 唐 封演 封氏闻见记·脩复:“ 颜真卿 为 平原 太守,立三碑,皆自撰亲书。其一立於郡门内,纪同时臺省擢牧诸郡者十餘人。”
- 贼曹的解释 1.官署名。 西汉 成帝 于尚书初置二千石主郡国事。 东汉 光武帝 改以二千石曹掌中都官水火、盗贼、词讼、罪法,亦称贼曹。后汉书·何敞传:“ 敞 备数股肱,职典贼曹,故欲亲至发所,以纠其变,而二府以为故事三公不与贼盗。”通典·职官五:“ 汉成帝 时,尚书初置二千石曹,主郡国二千石,又置三公曹,主断狱。 后汉 光武 ,改三公曹主岁尽考课诸州郡政,二千石曹掌中都官水火、盗贼、词讼,罪法,亦谓之贼
历史官职推荐:左布政使
参见“布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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