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院
历史官职
钟院怎么写好看
官署名。辽朝处理上诉冤案的机构,有冤者到钟院击钟,以达于皇帝。始置于太祖时,穆宗时废,保宁三年 (971),景宗下诏恢复,并铸钟刻诏,说明所以废置之意。
官署名。辽太祖神册六年置,民有冤可击钟使皇上知道,以便解决。穆宗时废,景宗保宁三年复置。《辽史·刑法志上》:“保宁三年,以穆宗废钟院,穷民有冤者无所诉,故诏复之,仍命铸钟,纪诏其上,道所以废置之意。”
词语分解
- 钟院的解释 辽 时冤者击钟上诉的地方。 辽太祖 神册 六年设置, 穆宗 时废, 景宗 保宁 三年重置。辽史·刑法志上:“﹝ 神册 ﹞六年,仍置鐘院以达民寃…… 保寧 三年,以 穆宗 废鐘院,穷民有寃者无所诉,故詔復之。”
- 钟的字典解释 钟 (①钟③鐘④钟⑧鍾) zhōng 金属制成的响器,中空,敲时发声:警钟
- 院的字典解释 院 yuàn 围墙里房屋四周的空地:院子
历史官职推荐:柱下五史
官名。王莽居摄元年后6始置,秩如御史,听政事,侍旁记疏言行。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居摄元年置,掌听政事,记录言行。汉书·王莽传上:“居摄元年正月……置柱下五史,秩如御史,听政事,侍旁记疏言行。”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钟院历史
公众号
赞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