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北洋政府设置。(1) 陆军同等官。其军阶为中将,总掌陆军医疗事务。(2) 海军同等官。其军阶为中将,总掌海军医疗事务。
宋朝对二品以上官及带中书、枢密院、宣徽使等官职任知府者之称呼。参见“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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