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
清代的文字狱案之一。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满洲隆科多的党人礼部侍郎查嗣庭出为江西考官,出题有“维民所止”四字,清政府认为是去掉“雍正”二字之头,下查嗣庭狱。查嗣庭在狱中病死,又下令戮其尸。其亲属或被杀,或被流放。
唐高宗废皇后王氏,立武则天为皇后一事。参见“武周代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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