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古迪烈统军司
历史知识
官署名。即乌古敌烈统军司。始置于辽咸雍四年(1068),设统军使、都监等职,负责管理乌古部、迪烈部所在地区军政事务。金初在乌古部、迪烈部所在地区亦置。天德二年(1150)升为招讨司,又名东北路招讨司。后治所迁泰州(指旧泰州,故城一说在今黑龙江泰来县塔子城,一说在今吉林洮南市四家子村古城)。泰和年间,分司于三百里以北的金山县(约当绰尔河上游某地)。
词语分解
- 军司的解释 官名。职为监军。晋书·闵王承传:“ 敦 寻构难,遣参军 桓羆 説 承 ,以 刘隗 专宠,今便讨击,请 承 以为军司,以军期上道。” 唐 韩愈 论变盐法事宜状:“检责军司军户,盐如有隐漏,并準府县例科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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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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